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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府訂定《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》草案,限定共享運具服務區,避免占用公共車位,不過市議員潘懷宗、何志偉均質疑,一般自行車位已不足,怎麼可能另規畫空間,且北市不少閒置空間位在建物內,民眾借還車很不便,認為自治條例內容根本不可行,要求重新檢討。



北市目前自行車位有3.8萬個,地點多在捷運站、車站及大學校園周邊,即有自行車道的路段,不過近年停車需求增加,加上共享單車風行,許多熱點車位已不足,未來恐難再新增共享運具停車空間。北市交通局技正彭志文說,未來會請業者提出需求,評估周邊環境及使用需求再畫設,熱點區域若車位已飽和,不會再貿然新增,除了公有土地可使用,業者也能找公寓大樓、私人公司合作,利用閒置空間規畫借還區,較不會影響公共區域。不過潘懷宗認為,北市自行車位早已飽和,哪還有閒置路段?且無樁共享單車最大賣點就是隨借隨還,北市可運用的閒置空間多在建物內,且分布極為不均,未來民眾借還車勢必不便,這種作法不切實際。何志偉則說,市府該做的是與業者合作,透過使用者資料,找出違停者加重罰則,而非限定停車區。他強調,共享經濟的本質就是去中心化,市府卻回到中心化管理,扼殺共享單車發展,且未來還有電動車、汽車等類別,怎麼可能都設置特定範圍,他認為交通局缺乏實務經驗,訂出的自治條例不可行。彭志文表示,國外針對共享單車也是朝這方向管理,對於服務區大小和設置地點等,相關細則還未定,會參考各方意見。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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